常常有人,只因為在路上或KTV門口,看了一眼旁邊的陌生人,就被對方叫罵、甚至拳腳相向!動手的人講的理由多半是: 「他看了我女友一眼,是為調戲!」 或 「他看了我一眼,就是挑釁!」 也就是英文的Attitude Problem:態度有問題。人們很常因為這種覺得對方態度不好而起衝突,嚴重一點的甚至會鬧出人命。 不過,也有些人動手之後卻講不出合理的理由,這種屬於: 「 我就是不爽別人看我! 」的心情。 雖然「隨便動手打人」這個現象很常見,但你不可能一年動手打人家兩、三次還能夠逍遙法外的,一定會被別人告,然後要上法院、坐牢,而通常你只要進去監獄待過、感受過裡面的拘束跟不舒適,就一定會讓你痛下決心,發誓以後再也不要做這種蠢事! 因此令人好奇的是,那些把別人打成重傷的人: 他們過去幾十年是怎麼活下來的? 不過, 請注意:所有的逞兇鬥狠都帶有「遷怒」的成分,再加上「想證明自己」的意味。 遷怒: 遇到某件事不順,但是無法找到負責的人,因而隨便找一個旁人來發洩情緒。 遷怒的訴求有四種: 1. 讓該負責的人知道:因為你不出面,所以有人因你受害。(連坐) 2. 讓旁人知道:現在我很生氣,最好有目擊者主動去把該負責的人找來。 3. 讓旁人知道:我可不是好惹的!快點上前來安撫一下。 4. 讓旁人知道:我可不是小人物,你們最好重視我!禮遇我! 1. 讓該負責的人知道:因為你不出面,所以有人因你受害。 這也就是連坐法,是很常用的一種戰術,比方有人欠你錢,你就潑油漆在他鄰居大門上,這樣鄰居又怕又煩,就會希望他趕快出面負責。古代罪犯被誅九族也是同樣的原理,就是皇帝要表達: 「你這個小人物!居然做壞事讓朕蒙羞!而你家人還包庇你、不舉報你!通通有罪!」因此就把你全家都殺掉,讓大家看看,這種事情的責任有多大!皇帝是有多生氣! 2. 讓旁人知道:現在我很生氣,最好有目擊者主動去把該負責的人找來。 這是一廂情願的作法,尤其在現代更難實現,因為現代人都自掃門前雪,不論你再怎麼生氣而亂打陌生人,旁觀的路人用手機拍一拍就走了,讓動手的人下不了台,最後只有警察跑來。 或者像,年輕男女鬧分手,男生不甘心就跑到女生家樓下等候、拼命按電鈴、不停打電話到女生家,最後女生的爸爸出來說:「我女兒不在家啦!」 男生一聽很生氣,可能就去搥牆壁或踢附近的樹,來表達說: 「我現在這麼激動!最好快去把你們家小姐找來!不然這棵樹怎麼斷的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