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賣咖啡,只有限制級的真相

2014-09-15

關你三十年


多數家境不錯的小孩衣食無虞,父母因為寵愛,所以他們想吃什麼、想買什麼都沒問題,在學校總是拿著新款的包包和手機,每天打卡的餐廳單價都是其他打工同學兩、三天的薪水,而他們要好的朋友也多半是同樣的有錢小孩,一年出國兩、三次是再平常不過的事情。

成年後就有車代步,個性比較安定的人在大學畢業後幾年內就會結婚,當然家裡也會準備好房子,然後在三十歲左右就「提早退休」,從此不再工作,專心的帶小孩、拍照、享受人生。



聽起來很棒吧!如果讓你也有這樣的優渥生活,想像一下你明天會做什麼事情呢?

去狂吃海鮮大餐?去歐洲旅遊?去買好幾本你早就想買的國外精裝書本?去買整套鋼彈PG模型?去找攝影師幫自己拍性感寫真?去買最新的錄音器材或超跑?去靜下心來寫本小說?或者去馬爾地夫待上一個月?


都有可能,不過,你絕對不會想到以下的情況:

明天起床後,在廁所馬桶旁邊拿起臉盆,再把白飯和菜心、鰻魚罐頭都倒進去,混合後當晚餐吃」。

不論你多有想像力、多愛看科幻小說、多有創意,都不太可能這樣想。


而這就是看守所的受刑人用餐方式。




新聞裡偶而會有些家境不錯的小孩,因為犯法而遭重判,但追根究柢他們的動機都「
非」巨大,既不是報殺父之仇、也不是見錢眼開、更不是策劃恐怖行動,遑論顛覆國家政府,而都是什麼呢?


「兩性糾紛、夜店撿屍、跟鄰桌吵架」這類。


這...未免太小格局了吧?


是的,本來每個人都可能感情失利、失戀;每個人也都可能和其他人吵架,男生更可能看到漂亮的女生就有了好感,但當你有了更多金錢資源時,你理應可以用「更好的處理方式去排解自己的問題」,這不就是為什麼我們對「資源擁有者」有更多期待,以及對「既得利益者」做了違反常理的事情時有更多怨言的緣故嗎?

假設一個社會邊緣人,從小不被關注、不被尊重,擁有「父母吵架、家庭傷害」的陰影,那當他跟別人發生衝突時,是很有可能想要發洩,想用暴力攻擊,試圖引人注目(請參閱《看一眼就揍死你》一文),因為他只知道這樣去發洩,但對於有錢小孩呢?


我們會覺得:

你被惹生氣?就再買五輛超跑啊!

你用餐不開心?就再點十隻龍蝦跟朋友一起吃啊!

用餐環境不好?那就換一家麻!


有什麼好逞兇鬥狠,然後未來三十年每天用臉盆吃白飯混合罐頭的?


或許我們該面對事實了,有兩件事是許多學者、教育家、官員都非常有主見但都提不出正確解法:

1. 失戀導致的自殺。

2. 自我不滿足導致的遷怒。


1. 失戀導致的自殺。

失戀導致自殺的重大影響不在於什麼「懂不懂異性、浪漫與否、旁人感官與否」,而在於自殺導致的「經濟損失」與「危害他人」。

任何房子有自殺案就成為凶宅,從此有買賣糾紛,有自殺的旅館房間也很麻煩,只能拆掉改建交誼廳或倉庫,不然就要隱瞞,繼續給其它房客住,除非房子整動拆除重建,否則這種負面影響是不可逆的。

又或者跳樓自殺砸到路人、開瓦斯氣爆波及路人,這通通都會造成比「從直行車道直接左轉」更嚴重的危害,但這卻不用被開單?完全不合邏輯啊!

通常嚴重失戀的人都死意堅決,你要用他正面思考或對他曉以大義絕不會有效果,而如果這種負面心情沒有解決、沒有自殺成功的話,很容易就對旁人有恐怖的影響甚至性命危害。


所以,難道不應該設立一個「自殺專區」嗎?


有人跳出來說:「可是,要是這個人成功跨越情關,也許未來會海闊天空啊!怎麼能一定要讓他去自殺呢?」


是的,但這應該是要他「自己」跨越吧?

他必須自己抉擇,靠緣份、碰運氣去解開心結,解不開那就是他的命運,而不是所有人都讓他活得好好的,最後他變成不定時炸彈,摧毀了其他人的命運。


2. 自我不滿足導致的遷怒。

自我不滿足感無法靠「富裕、有錢」來減少,或許你會說:「不會啊!要是給我很多錢,我就會很滿足、很開心,每天快快樂樂地工作、培養興趣、甚至熱情地回饋社會了!」

你那種是「追求者」的想法。

如果你正在追求感情、追求財富,你才會因為追求過程中的痛苦而感到「追到成果」美好,你才能體會大眾的辛勞而將來願意回饋,你才更能珍惜時間而去體驗人生。或者如果你平常心情不愉快,也能因為拿到個紅包而感到舒坦許多。


但如果你是「天生有錢」呢?

糟糕!

所有的不快樂你都無法靠「金錢」來弭平了。

買車給你、開酒給你,對你的「意識」正面影響都很小,人在「意識的滿足到了無法突破的頂點」時,很難靠物質層面來緩頰,而必須用更心理意識層面的刺激(注釋1),比方靠「感受到他人的痛苦、他人的臣服」來滿足,不論是教訓路人、痛毆酒客、海扁老婆,甚至糟蹋女生、虐待動物、掌權獨裁等等的(注釋2),這些渴望「看著他人在意識上痛苦」都屬於病態型心理。


--


注釋1:

其實物質不滿足的話,還能使用毒品來滿足,毒品能給人的是生理上最強的刺激,進而影響心理意識,只是毒品控管較嚴,媒體也不會斷追蹤。


注釋2:

其實只要刻意違反法律、違法常規的行為都能產生類似的心理感受,只是程度大小而已。

「要他人臣服」也有等級上的區別,在學校會罷凌的同學,也許是希望看對方叫自己老大、幫自己跑腿,但也可能嚴重到希望讓對方產生生理上的傷害。

男生海扁老婆絕大多數是「不滿足自己老婆為什麼某些地方很笨」,覺得老婆不懂自己內心的複雜心情、潛意識感受,而想要讓老婆知錯、感到痛苦,但女生不可能因為被打而了解心理學,反而開始用小女生心理來詮釋這一切,讓男生積怒更深,所以家暴產生後,未來多半會有連續發生的傾向。

「教訓路人」則請參閱《看一眼就揍死你》

而男生在夜店撿屍多半是感官上「想嚐甜頭」,但如果明明自己的條件隨便就能有很多女生貼上來,卻還是不斷撿屍,則是有「糟蹋女生」的心理傾向,這部份牽涉到別的主題,今天不討論。


--


不滿足的遷怒很容易導致犯下重刑,關鍵在於「爆發的場合」。

如果你在家發脾氣,頂多摔摔麥森瓷器、砸幾個巴卡拉水晶酒瓶,或者到車庫拿馬鈴薯塞住藍寶堅尼的排氣管後發動而已,就算把全家東西都破壞殆盡,隔天打掃的阿姨還是會來幫你清理。

但如果在學校被老師念了幾句、在餐廳被旁人指責,那「身為富裕子弟的血統傲氣,平日花錢也無法發洩的壓抑情緒,以及同儕朋友的崇拜期許下」,突然潛意識就聯想到平常看過的「電影劇情」而激發了自己的「英雄主義」,進而犯下重刑。

這些人當下潛意識是覺得自己是英雄的,世界上終於出現了反派而給了自己發洩的出口。


「你敢看我女友?這種天大犯罪我還不殺了你!」


「你敢在小吃攤瞄我?這種罄竹難書我還不對你開槍嗎!」


但仔細觀察,有「富一代」去幹這種事情嗎?

沒有,因為富一代、創業者的滿足感來自於公司茁壯、業務擴展、市場擴大。

跟鄰桌不合就換家餐廳或以和為貴,因為他們人生的重心在工作、在興趣,而自己是公司的命脈,出事了會有很多員工的身家衣食都受到影響,因此他們沒什麼理由去馬路上逞兇鬥狠。

但即便富一代自己經營不論事業、感情很不錯,但總是會聽到他們的二代、三代有偏差行為,而這多半是他們「用心教育」下始料未及的,原因無他,「親子教育」無比困難,而許多父母以為的「正確方法」其實是老派思維,因此變得有點亂槍打鳥,覺得:「我其他的朋友們都是這麼寵愛的,他們的小孩也都發展的很好啊!那我為什麼不該照做呢?」

而台灣富二代常常都野心「極小」,頂多追追網紅、喝喝紅酒、買買五百萬的進口廚房就是極限了,哪可能還有什麼遠大抱負。


之前寫過一篇文章《關你二十年》到今天,已經十年過去了,那種意氣用事而傷人的戲碼至今仍不斷發生,我們的教育真的錯誤了。(不過那篇文章即便在之前的pchome網站上,十年間也只有900人瀏覽過,我寫的東西真是小眾啊。)

而開設「自殺專區」或在某些人身上綁個電子儀器來追蹤怒氣或許只是玩笑話,不可能真的施行,但所有中學都應該把「看守所的一餐」列入校外教學

如果你前一天還能開超跑,我不相信隔天你會想在蹲式馬桶旁用臉盆吃白飯加罐頭。





我們要辛勤地工作,認真的過好自己的人生。

如果身為富二代,至少也有點外國富二代的氣魄,不要一直如台灣的小資族那樣小打小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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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面圖是電影《刺激1995》(The Shawshank Redemption, 1994),影史經典的第一名,請務必觀賞。

第二張圖是《雅特蘭萃大逃亡》(Escape From Alcatraz, 1979),也是一部監獄主題片。

第三張圖是《我愛上流》(Fun With Dick And Jane, 2005),裡面金凱瑞從高階主管變成平民上班族的橋段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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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則留言:

  1. 回覆
    1. ^^,這句港語的文字我比較不確定意思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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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雖然瀏覽的人不多,但是是篇好文章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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